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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四项措施保障清明安全祭扫
时间:2010-03-19 09: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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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清明,是第三个清明节法定假日,清明节是传统的祭祖节日。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群众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做好今年清明祭扫工作,实现安全祭扫、文明祭扫,县民政局专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四个方面确保清明安全祭扫。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工商、医务等部门、单位协同配合的祭扫管理工作制度,强化责任,切实加强清明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清明祭扫安全隐患多、影响大的特点,开展对全县墓地、墓葬场所的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深入沿途、墓区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抓好整改各祭扫场所制定安全防火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清明祭扫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高危祭扫场所设立专门的焚烧池,实行集中焚烧,并派专人监督管理。营造文明祭扫氛围。针对清明期间祭扫群众集中、人员多的特点,运用标语、横幅、广播等方式,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积极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文明环保的形式祭奠亲人,坚决制止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不良陋习,引导群众主动错峰祭扫。强化优质服务措施。清明节期间开展以“优质服务,阳光殡葬”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月”活动,针对祭扫群众需求多样化的特点,督促祭扫场所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等规定,实行领导带班服务、配齐服务工作人员、确定优质服务项目、搞好祭扫场所卫生等措施,全力为祭扫群众提供文明、热情、周到、优质、安全的服务,确保今年清明祭扫工作有序开展。(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