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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民政局“三个到位”加强精神病防治管理

时间:2013-05-13 15:06:47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年来,竹溪县民政局按照县委政府要求,始终把精神病防治管理作为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常抓不懈,认真履职,做到“三个到位”,尽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救助管理机制到位。县政府成立了精神病人防治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于2012年率先在全市出台了《竹溪县精神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对精神病人的鉴定、管理、精神病人治疗费用报销与救助以及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作了具体规定,为精神病的预防、医疗、救助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是精神病患者摸底排查到位。每年都结合城乡低保清理监察活动对精神病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最新情况,做到了情况明、底子清。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精神病人624人,其中男性精神病人414人,女性精神病人210人,文疯子452人,武疯子172人,因病致贫享受城乡低保的有323人。
三是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对患有精神病多年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全部纳入了城乡低保,并资助其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疗保险;对病情较重的精神患者,通过本人申请已全部送入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救治。目前,我县精神病治疗定点医院分别为十堰市中医院、东风茅箭医院、十堰红十字医院。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和救助(医中),具体为治疗费用6000/6个月,农合负担70%,民政救助30%,生活费、衣服折旧等费用3000元由家庭自理(特困的由民政部门承担)。据统计,2012年住院救助人次达187人,医疗总费用102.29万元,民政救助35万元,救助率达100%。(邹建华、谭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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