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设制“评星”内容。将 “十星级党员”争创评选与《党章》要求密切结合,把党员先进性要求内容细化、量化到“十星级”党员具体评选标准中,根据人社系统党员类别,分别制定了局机关、二级单位党员干部“十星级”争创评选标准,评选活动做到有章可循。
“评星”程序公开民主。在评选活动中,采取“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党支部审定、公示评选结果”等方式,对每名党员每颗星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围绕测评对象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评星”定级合理规范。对党员争创“十星级”情况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十星级”党员给予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对未获得“十星级”党员进行“一对一”帮扶,引导其明确差距、找出不足、强化责任,激励争“十星”、创“十星”。
“评星”结果张榜公布。把评选标准和评选结果通过宣传栏形式公布,使党员身份在胸前“看”得出,表现在得星牌上“分”得出,作用在工作岗位上“显”得出。
示范带头典型引路。局机关将根据“评星”结果集中选拔一批示范党员,充分发挥他们的典型带头作用,把“一诺三评创十星”活动更加推向深入。(闵成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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