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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确保“提能力、创四好”竞赛取实效

时间:2013-05-11 08:08:25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了将“提能力、创四好”竞赛活动落到实处,竹溪县民政局将此项活动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与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做到活动开展与业务工作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切实为提高本单位业务工作水平,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动力和保证。
一是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局党委结合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各项规定和意见,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等8项管理制度,并实行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工作举措,全体干部自觉遵章守纪,动真格“治庸、治懒、治散”。开展此项活动以来,局领导率先垂范、带领相关股室,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为民解难,达到了动真情、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的预期效果。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现象基本杜绝,机关懒散作风得到彻底扭转。如:县低保局通过活动开展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组建专班深入蒋家堰、中峰、水坪等乡镇召开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和按标施保业务培训会15场次,走访座谈救助对象90余户,通过以会代训、促膝谈心、宣传手册等方式方法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传达到村、组、户,做到政策宣传上门,让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受农村基层干部和低保对象的一致好评。
二是与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在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中,我局制定出台了优抚、安置、低保、救灾救济、基政、民管、老龄、婚姻登记等业务工作办事流程,并制作成公示牌将流程进行公开公示,使前来办事、要求解决问题的群众,对政策规定、办事所需相关材料、办事程序一目了然,极大地方便了服务对象,有力地提高了办事效力。办事流程的制定出台,为广大民政对象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深受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各乡镇民政所和二级单位也积极创建民政窗口单位新形象,其中:县老年公寓带领全体女职工,加强学习,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岗位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力争在取得县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的基础上向市级“巾帼文明岗”靠拢。
三是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相结合。各乡镇民政所,各二级单位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提创活动,苦练内功、力争在服务群众、服务对像的能力上有新提高,在深化民政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功能上有新突破。局机关坚持推行“一周一学”,在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竹溪县党员干部学习手册》及县委政府及省市民政部门相关文件,并适时开展时事形势教育,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4月份以来,局机关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6场次,学时达24小时。
目前,活动已进入组织推荐和申报阶段,该局已开始按照注重实际、严格标准、自上而下、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注重群众性、注重创新性,将评选出条件过硬、特色鲜明,具有较强推广意义的先进典型,作为推荐申报对象。( 谭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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