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定,要全力为“建设生态富裕美丽竹溪”保驾护航。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治安环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迸发经济活力的政务环境。通过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承办行政执法培训班、提出司法建议、送法进机关等途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官民”、政企和谐。加强民商事审判,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平等保护、公平对待不同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促进有序竞争,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工农对接过程中形成的优势产业、特色农产品和品牌农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妥善审理涉及农业投资相关案件,保障重点农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在扎实推进法律“五进”活动的同时,通过走访调研、解答咨询、法制讲座、案外调解、指导人民调解等形式,切实做好企业、林区、矿区、库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法制宣传以及公众开放日、车载法庭、水上法庭、定点巡回审判等形式,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规范司法行为,营造廉洁公正的司法环境。 (柯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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