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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财政局“八严格”规范财政所管理

时间:2013-05-09 08:18:56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竹溪县财政局要求全县15个乡镇财政所从8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优质品牌乡镇财政所。
一是严格加强乡镇财政干部作风建设。以贯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禁令”要求,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改进干部作风,努力提高服务效率,自觉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是严格加强财政所内部财务管理。组建基层财政机关内部财务审计小组,定期对各乡镇财经所各项会计业务进行综合评审,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管理水平;建立严格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体系,不断完善财政业务操作规程,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杜绝财政管理中的随意性;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业务检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专班到各乡镇进行业务检查,及时纠正各所业务存在的问题。
三是严格加强惠农资金落实监管。坚持规范监督,着力抓好各类补贴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资金发放方式,确保政策实施不走样;切实加大涉农资金检查力度,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监控,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采取多种形式召开监管人员座谈会,推广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好经验、好作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促使惠农资金监管朝着规范化的方向推进。
四是严格加强乡镇代理服务。要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建立村级资金预决算制度,严格资金审批及工作程序,规范村级收支票据管理,全面落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对村级所有收入要全部纳入“农村代管资金专户”管理;要加强村级资产资源及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资源台帐,规范资产处置和资源发包程序,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要签订合同,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要加强村级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监管,严格控制村级债务,杜绝新增债务发生。
五是严格加强乡镇财政专管员管理。严格专管员管理,根据乡镇行政村和财政所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一村一员、一员多村”的方法配备财政驻村专管员,实行干部职工定岗定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细化考核到人,让人人有事做,个个有舞台,形成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事做优的工作格局。
六是严格加强乡镇票证管理。多措并举严格票据管理,设立票证管理员岗位,专人负责涉农票据管理工作;完善领缴制度,涉农票证领用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定期缴销票据;严格资金管理,涉农征收资金统一缴入财政专户,每月一次报解结算,票证填写金额和入库资金必须一致,杜绝坐收坐支;加强审核检查,财政所专管员在缴销票据时,从严审核收款情况,看收款项目、金额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县农村局定期不定期抽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跟踪处理。
七是严格加强乡镇“两金”征收。县局及时制定征收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征收目标任务,督促指导乡镇财经所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全面开展征缴工作。通过有效的宣传、沟通,促使群众领会新农保、新农合的惠民意图,从而实现征缴面全覆盖、征缴率100%的目标。
八是严格加强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放在财政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位置,着力改变乡镇财政所落后面貌,创优干部职工生活环境,适应现代管理发展的需要。(竹溪县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局:王东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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