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围绕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二级单位及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年初下达的工作责任书,不断健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奖惩到位,切实把“一票否决”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职能,严格审批。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坚持把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和干部职工晋级、调资、提干、录用的必要条件,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一律不予审批或呈报;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违反计生政策的一律不予呈报和推荐;落实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按照职称评审“五项”原则,协调有关部门优先做好聘用资格认定工作,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一律不予评审和推荐。
三是强化社保,落实待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对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实行社保政策倾斜,认真落实独生子女户与政策内双女户政策,先后为独生子女户与政策内双女户发放养老金47.5万元。
四是强化就业,严格手续。完善男女平等就业、男女同工同酬政策措施,积极对妇女进行就业培训,在已培训的100余名妇女中有45人实现了自主创业;严格成年流动人口用工手续,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此证明者不予办理劳动就业手续;审查相关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进行求职登记或介绍就业;审验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没有相关证明的一律不予办理《外出务工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城镇计划生育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柏尚东 赵海霞 柯玉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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