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办党风廉政建设,竹溪县人防办党支部遵照十堰市人防办《关于在全市人防系统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知》精神,并充分结合竹溪县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要求,于4月16日,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参加人防办组织的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并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及时从强化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入手,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新举措。即: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责任书规定,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中央倡导的八项规定的良好风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确保人防建设的廉洁、高效、健康发展。(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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