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 > 正文

竹溪县检察院加强节日督察严管警车

时间:2013-04-03 15:49:08      字体:  打印  播放
随着清明节的来临,为杜绝干警违规使用警车上坟扫墓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干警廉洁从检和清白文明祭祖的意识,4月2日,竹溪县检察院专门下发紧急通知,对清明节期间警车管理、使用作出明确规定。
该院要求,清明节期间所有警车必须按规定入库封存,统一管理。严禁使用警车参与私人扫墓、祭祀;严禁用警车游玩或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无照驾车及酒后驾车;严禁滥用警笛、警灯;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时将警车停放在旅游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以及占道停车、违规停车;严禁不按规定携带警车牌证或者挪用、转借警车牌证,以及将警车转借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
同时,该院还将成立督察小组对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对城区公墓区及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进行现场督察,督察结果全院通报,对顶风违纪人员将严肃查处。(李 伟)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