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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检察院“四举措”狠抓作风建设

时间:2013-04-03 11:56:00      字体:  打印  播放

今年以来,竹溪县检察院把作风建设放在首位,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出台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和《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转变执法观念、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检察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推动全院干警形成正确的执法观念、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工作状态。
教育整训。年初一上班,就启动了为期近一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干警进一步学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加强办案纪律的各项规定。活动中,要求全院干警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学习讨论,每人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以部门为单位围绕活动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找部门和个人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廉政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限期整改。
建章立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竹溪县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对加强工作纪律、警车管理、财务管理、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强化督查。为使纪律作风建设不流于形式、成为常态化,该院注重强化落实效果,进一步加强督办检查。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安排一名党组成员专项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抽调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年轻干警到纪检组工作;二是加强上下班纪律督查,新购置了一台指纹签到机,实行电子签到。同时由纪检组对全院各部门上班纪律实行明查暗访,并发纪律通报,与干警提拔重用、晋职晋级、评先记功、年终奖惩兑现挂钩;三是成立由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组成的督查工作小组,积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定期不定期对全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其变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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