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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民政局“五规范”提升婚姻登记窗口形象

时间:2013-03-20 16:05:22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工作,开年来,竹溪县民政局坚持做到“五规范”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窗口形象,力求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规范”即:一是规范业务工作。对婚姻登记工作全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毎个登记员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条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不搞主观随意性。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及数据库等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婚姻登记窗口单位形象。四是规范从政行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信用守诺制,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确保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言有信、举有德、行有规。五是规范服务方式。在服务态度上,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声答复,力争实现一流服务、一流效率,树立民政窗口一流形象。(桂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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