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竹溪县物价局以保供、稳价、惠民为目标,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以查处“一市(房市),二场(商场[店]、菜场),三店(药店、酒店、书店,包括医院和学校)”价格违法行为为重点,以推进明码标价工作为切入点,打造明码实价示范区、开展价格诚信单位(户)创建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受到社会认可,取得明显成效。日前,竹溪县物价局被湖北省物价局评为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先进单位”。
一是多途径宣传。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的同时,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等重要的有关价格政策法规的重点条款摘录编印成宣传册5000余份发放给广大经营户,收到良好效果;二是抓重点推进。以城区邮电街、南大街、人民路三条街道为重点,由4名班子成员带领四个工作专班整体推进明码标价工作。督促检查城区5000多家经营户(单位),下发《经营者违反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提醒告诫书》3000余份,印制正规明码标价签130万份,城区明码标价率得到显著提升,电信、医药、商场(超市)等行业的明码标价率达100%;三是创先进引领。对35家申报价格诚信单位(户),逐一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规范,力争将全部申报单位的价格诚信工作创建成全县其他企业、经营户的榜样。通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户)创建活动促进全县价格诚信建设不断上新的台阶。(张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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