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法院裁定执行节后首起建设行政处罚案件
四张白底的查封公告和行政裁定书被法警整齐地张贴在一处违章建筑的外墙上,在褐红色砖墙的映衬下显得尤为醒目。
3月18日,竹溪法院依法对一起建设行政处罚案件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现场查封了一栋正在施工中的违法建筑。这是春节过后我院行政庭裁定执行的第一起建设行政处罚案件。
今年以来,行政庭严格按照张祖成院长年初工作会提出的“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的要求,以执法办案为载体,在事关全县大局的“四城联创”、“三违”清理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突破。
此次被执行违章建筑位于水坪镇船形寨村5组,此地段既有全县重点工程环城北路通过,又属于东城开发区规划范围。被申请人秦某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违章建设房屋239.32㎡,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行政裁定申请后,本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对该栋涉案建筑实施查封。
下午15时许,县法院法官、司法警察共10余人,在城乡建设执法局工作人员的协助配合下来到秦某违法建房现场。行政庭负责人现场宣读了行政裁定和查封公告,告知了被申请人的权利义务,随后,行政庭法官对行政裁定的法律依据做了认真详细的说明,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程序,并为被申请人如何采取补救措施给出了合理建议。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和引导,在行政庭三名法官的耐心释法下,被申请人秦某夫妇最终认识到了自身违法行为的错处,表示愿意接受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不再对该处违章建筑继续施工,将会在查封期间积极补办相关手续,尽快取得建房许可。下午16时30分,执法活动顺利完成,本次执法充分展示了法官执法公正、素质过硬、亲民爱民的新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竹溪法院:柯尚清、梁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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