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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法院“五项措施”治“三违”

时间:2013-03-05 17:11:56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全面落实全县整治“三违”工作会议精神,明晰“三违”清理工作职责,确保“违法开山、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及时打击、有效遏制,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竹溪法院结合工作职能,采取“五项措施”落实“三违”整治工作:
优化执法保障。继全县整治“三违”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之后,竹溪法院高度重视,该院院党组迅速召开了落实整治“三违”工作的专项会议,传达了全县整治“三违”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明确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主抓该项工作,并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抽调专人、专车,集中时间、集中审理、集中执行,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行动效果。
突出执法职责。对涉及“三违”案件,及时向上级单位做好汇报,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专项行动。对相关部门已经基本调查明确的“三违”建设,要将整治“三违”工作提高到以司法职能服务县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高度上来,畅通立案渠道,及时安排送达,确保工作及时;对已经立案受理的“三违”案件,要依法简化审判程序,优先审理审查,尽快执行,尽量缩短办案期限,确保办案效率;对情节严重的、无法采取其他措施整改的、当事人不予配合的“三违”案件,及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确保执行效果。
明确执法标准。对“三违”案件落实统一标准,根据违法程度和性质的不同,该院拟定不同方式予以处理:对已经开始的“三违”建设,争取将违建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依法采取查封现场、停止施工等多项措施,控制“三违”建设的蔓延;对已经建设但不影响规划的“三违”建筑,采取依法进行处罚,责令补办手续等措施;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和消防安全,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章建筑,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
细化执法措施。整治“三违”工作,涉及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也涉及民生工程,在落实“硬”办法的同时,要抓好“软”措施。一是利用各级媒体、宣传资料,以各种形式宣传县委、县政府开展“三违”清理整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县委、县政府对深入开展整治“三违”工作的决心;二是要让全院干警明确整治“三违”工作的重要性,把握“三违”整治的基本原则,明晰整治“三违”的工作职责;三是在审理、调解、执行涉及“三违”在工作中,既要耐心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也要善于向广大群众讲解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促进工作良性发展。
严格执法纪律。在整治“三违”工作的认识上,参与干警必须严格依法办案,严肃办案纪律,严守案件秘密,严禁“吃拿卡要”,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营造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在整治“三违”工作的过程中,严禁干警参与和干扰影响“三违”整治的行为;严禁干警为“三违”行为说情或充当保护伞;严禁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在整治“三违”工作的行动中,参与干警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作息时间,保持通信畅通,团结协作、主动作为、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确保案件处理合法、执行到位。(梁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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