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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推行“阳光村务”

时间:2013-03-01 08:27:21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当作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用新举措推动此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定点联系乡镇制度,同时负责“难点村”治理工作。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奖惩措施明确到人,使全县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乡镇部门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加大基础投入。为改善部分村级管理服务基础条件差的现状,县委、县政府采取多种途径逐年增加对村级阵地建设的经费投入。县委组织部、民政局也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资金支持,一大批行政村从中受益,各村委会的面貌焕然一新,村务公开阵地大有改观。据统计,县财政投入30余万元,为水坪镇前进等5个村(社区)统一安装了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及滚动式村务公开栏,实现了一个中心办公,一个窗口服务,使党员群众不出村就能方便、快捷地查询政策法规、涉农收费、惠农政策、“三资”管理等,了解办事程序,完成咨询、受理、初审等事项。
加快素质培养。县纪委统一编印《竹溪县村纪检小组工作手册》,民政局除无偿为全县所有的村发放《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读本》,编印《竹溪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图》外,还分别配合县纪委和县委党校对全县村干部进行培训,共培训6期800余人次。 (夏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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