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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审计局出台“十不准”推进“治庸问责”

时间:2013-01-24 09:19:09      字体:  打印  播放
2013年元旦刚过,竹溪县审计局重伸提出“十不准”规定。既是:一是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不准外出吃早餐、上网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串岗、闲聊,开会无故缺席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二是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含公务接待)、在驾驶机车辆前饮酒。三是不准公车私驾私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或参与赌博、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行为。四是不准故意刁难拖延,办事推诿扯皮,人为设置障碍,影响工作推进落实。五是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及吃拿卡要。六是对群众反映情况不准拖延不办,造成不良后果。七是不准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迟报重要审计情况和重要审计数据的。八是不准违反职业行为规范,不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九是不准做老好人,影响工作,不讲团结、搬弄是非。十是不准在重要事项决策中,违反规定程序、议事规则、造成决策失误、经济损失的事情发生。
通过遵守“十不准”规定,最终达到治理“庸、懒、散、软、差”。工作激情大提高,工作作风大改变,工作效能大提升,能使审计人员精神面貌焕燃一新。(陈菊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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