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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公园获省级园林式单位称号

时间:2013-01-21 08:29:33      字体:  打印  播放
15日,我县广场公园管理处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命名为2012年度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
近年来,我县自开展园林城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创建活动以来,广场公园管理处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并制定了具体的创建方案,把创建园林式单位纳入到日常工作之中。通过内部培训和派出学习等方式,对全体职工进行有关园林绿化养护和园艺技能等方面知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奖励制度,确保各项管理目标落到了实处。与此同时,更新了3000余平方米的草坪,栽植胸径40公分以上的香樟、国槐、朴树25株,桂花、午时茶、木瓜、白腊等本地大树45侏,金弹子、紫薇、中华蚊母等盆景桩50余侏,从而提升了广场公园的品味和档次。
据悉,同时被命名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的还有县职业技术学校、县地税局、县一中、梅子贡茶业公司等单位和小区。 (刘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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