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宋某驾驶的货车因故意遮挡号牌,被民警记12分、罚款200元。这是新交规实施后竹溪交警开出首张12分罚单。
当日下午15时许,竹溪交警一中队民警在鄂陕大道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快速驶过,号牌被报纸完全遮住。随即,民警将该车拦下,并对其进行了检查。按照新交规的标准,民警对该其采取了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新交规规定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的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同时,还有多项违规行为的处罚有所变化。(彭浩浩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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