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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积极争创省级模范农村福利院成效显著

时间:2012-12-11 11:30:00      字体:  打印  播放
目前,竹溪县共有农村福利院25所,现有床位2400张,集中供养院民2314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争创省级农村模范福利院为动力,以提高五保对象“幸福指数”为重点,以服务优质化、管理制度化、生活规律化、设施齐全化、环境舒适化为标准。通过采取“五抓“措施,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管理更加科学,责任更加明确,服务更加到位,五保供养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其中,蒋家堰镇、水坪镇、新洲乡3所中心福利院先后被评为“全省农村模范福利院”。
抓领导,提认识,落实供养政策。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坚持把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纳入了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县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进行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领导重视到位。为逐步改善五保对象居住环境,2012年县政府将农村福利院建设列入了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纳入了县政府全年重点工作督办内容之一,进行全力推进,并先后3次在县长办公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县人大、县政协分别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农村福利院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意见,为加快农村福利院建设步伐提供了坚强后盾。二是政策落实到位。在省五保供养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县财政克服一切困难,严格按照集中供养年人平2100元、分散供养1600元的标准,优先调剂资金,保证新老对象五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人员、工资、经费足额落实到位。为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按照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农村福利院护理人员按照一所福利院配置2名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相关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农村福利院工作正常运转。四是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在推进农村福利院建设过程中,国土、住建、工商、税务等部门,在土地征用、证件办理等方面密切配合,全力支持,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抓建设、强基础,提升办院水平。近年来,我们以争创全省农村模范福利院为契机,坚持以改善办院条件和提升服务水平为宗旨,先后投入3000余万元对所有农村福利院进行了新改扩建,添置了必要的生活用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尽力满足院民的生活需求。在建设规模上,本着“因地制宜、美观实用、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湖北省农村模范福利院建设标准》,想院民之所想,尽量让他们居住方便舒适,使新改扩建后的农村福利院达到“五年内不维修,十年内不落后”。在资金筹措上,采取“向上争取一点、社会捐赠一点、县乡自筹一点、承建方垫资一点”的办法解决,确保了工程进度和建设效果。通过抓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所有农村福利院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改善,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整体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抓制度、促规范,完善运行机制。狠抓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了遵纪守规、照章办事、自我约束的良好局面。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约束行为。先后制定了《福利院管理细则》、《院长管理职责》、《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等20余项制度,并统一下发了《院务日志》、《安全管理记录》、《谈心活动记录》等18种规范化记录本,不断加大制度的执行力;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实行阳光操作。各院均成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严格实行民主管理、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院内外监督;三是完善奖惩机制,激发工作合力。出台了《竹溪县农村模范福利院工作目标考评奖励方案》,定期开展优秀院长、五好院民等评选活动,对受到表彰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营造出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抓经营、谋发展,增强发展后劲。在改善院容院貌、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经营创收,确保福利院得到长足发展。据初步统计,2012年全县农村福利院福利生产收入将达到180万元,实现了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抓服务、重质量,实现人性化管理。为各福利院大力推行热心、爱心、诚心、耐心、孝心等“五心敬老”服务,尽量把服务做到精细化、人性化。在生活上,荤素搭配、干稀搭配、软硬结合,尽量使饭菜多样化;在娱乐上,设置有棋牌室、健身室等,不断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精神愉快、心情舒畅;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设置有特护区,明确专人服务护理,实行送水上门、送饭上门、送医上门,给予精神慰籍,真正让他们在福利院得到无微不至的关爱,感受到一种亲切感。(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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