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精神,竹溪县于2012年8月份起正式启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紧张筹办,由于措施得力,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组织领导到位。县成立“竹溪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同时在纪委监察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派出机构组建的日常工作。
总体方案到位。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有效借鉴试点县(市)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下发了《关于对县直单位实行综合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溪办发[2012]49号)。方案对派驻机构改革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关系、干部管理、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策保证。
机构落实到位。按照实施方案,设置的三个分局的办公地点、办公基本设施已全部落实,挂牌工作在即。
人员选拔基本到位。在妥善安排好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转岗的同时,经过慎重考查考核,目前已从县直单位选派19名同志(包括县纪委监察局3名同志)充实到三个分局。后期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拔优秀同志补充到位。(沈晓东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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