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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四举措”维护全县医疗机构秩序

时间:2012-11-02 09:47:55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全面传达宣传《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维护全县医疗机构的安全和正常诊疗秩序,县卫生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安排部署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56日下午,县卫生局迅速组织召开全县卫生系统维护医疗机构秩序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及县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会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出发,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宣传工作专项计划,切实做好《通告》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组织学习,增强法制意识。725日,县卫生局组织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正、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共260余人在县委党校学习《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内容。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全县各医疗单位《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集中宣传月活动。卫生局组织印刷了700份《通告》,在各交通要道、村组、小区进行张贴宣传;各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在各显要位置悬挂维护医疗秩序宣传标语横幅进行统一宣传;利用宣传展板、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对《通告》进行滚动宣传;通过卫生局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公共媒介对《通告》进行广泛宣传;会同公安部门制作录音资料利用宣传车走村入户开展深入宣传;制作宣传单对到医疗机构就诊人员进行发放宣传。宣传中共发放宣传单15000余份,悬挂横幅21条,张贴通告700余份,出动宣传车30余台次。
加强医院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加大医疗质量检查督办力度,制定《竹溪县卫生局医疗质量(安全)防控行政干预管理办法》,采用定时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随时查找质量安全隐患随时整改,确保工作不出纰漏;加强医患沟通,畅通医疗投诉处理途径,在各科室病区公开公布医疗投诉处理电话,制定《竹溪县医疗机构投诉暂行管理规定》,确保病患投诉处理快捷有效;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部位的防范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及巡查制度,确保安全防范工作到位;加大医疗纠纷调处力度,成立“竹溪县医疗机构纠纷调解委员会”,落实关口前移,主动、及时、妥善、依法调处医疗纠纷,维护病患正当权益;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持续开展“护卫生命,保障健康”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功能,以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回报人民。(汤文娟 刘世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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