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县法院对该院一名法庭干警交通违章进行了通报批评。根据该院《腐败风险“四点”防控考评办法》规定,这名干警的行为达到了“提醒点”。
为强化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促使法官清廉为民,提升法院的公信力,今年初,该院狠抓廉政文化建设,首创廉政“四点”防控法,采取一系列措施把虚功做实,预防腐败风险。
“人叫人干人不干,制度调动千千万。”通过规范制度使工作运行于“正常点”,加强教育引导使廉政警示于“提醒点”,强化工作监督使问题止步于“临界点”,严肃查处违纪严厉惩治于“红点”。院长张祖成的一席话,道出了腐败风险“四点”防控的初衷。
思路决定出路。该院相应制定了《腐败风险“四点”防控考评办法》,将岗位职责分为13大类,为包括院长在内的每位干警“量身定做”了廉政职责,并制作了《廉政风险监控一览表》,公示在各科室,对45类情形根据不同程度分别记为正常点、提醒点、临界点、红点,每位干警的廉政表现分别用蓝、橙、黄、红圆点标明,使“四点”防控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不仅如此,该院还采取不定期通报的方式,对全院干警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该院执行局副庭长王静在案件执行完毕后拒贿2000元,民二庭副庭长胡扬庆在案件审结后拒收礼金若干元,都受到院通报表扬。
“四点”防控法不仅加强了廉政建设,还促进了整体工作上台阶。截止8月30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54件,审执结2367件,受、结案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倍和2.3倍。(孙大春梁祖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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