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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垦低保按标施保“试验田”

时间:2012-08-29 16:28:29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日,县河镇塘溪沟村启动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这标志着我县农村低保按标施保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2012年,我县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试点县。随后,县民政局对农村低保按标施保试点工作有关事项作了安排部署,细化了责任主体,明确了操作程序和方法;确定了收入核算范围和核算办法;组织了低保工作人员对现有部分低保户的家庭收入状况进行调查,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调整为1500元;确定了分档差额补助标准。
据了解,我县将以塘溪沟村为先行试点,然后推行至县河镇,再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行。(吴显彬 李琼 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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