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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四举措推进平安单位创建

时间:2012-08-20 15:59:08      字体:  打印  播放
今年以来,工商局按照省、市局2012年工商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以及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实施四大举措,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为创建提供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具体办事人员,明确基层工商所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平安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大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条块结合、专班管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机制,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依据上级要求,结合该局平安创建工作实际,该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案件事故责任追究、矛盾纠纷调解、依法行政等各项制度,规范和约束系统干部职工行为。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排查矛盾隐患,统计综治工作情况,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同时,以人为本积极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将社会保险与加强平安创建有机联系起来,为系统内7个基层工商所36名干部职工购买了社会治安保险,使平安创建工作得到根本性保障,及时解决了基层工商所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通过参保,稳定了干部职工思想,减少了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三是强化宣教,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为抓手,在干部职工中树立“平安”意识,将平安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利用召开会议和学习等机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文件,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和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养,提高系统干部“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深入开展“法律进万家”等法律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文明示范街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
四是注重实效,确保创建取得效果。在平安创建活动中,该局始终把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作为一条基本原则,根据各地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大力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措施,杜绝形式化工作,增强平安创建的针对性,确保收到良好的效果。(毛爱华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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