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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四强化”确保办案“零”事故

时间:2012-08-02 17:15:21      字体:  打印  播放
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积极探索法警工作新思路,以服务办案为中心,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硬件设施建设,采取四项措施,积极为办案提供有利的警务保障,为推动该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先争优做出了贡献。目前,该大队自建队以来实现安全管理“零”事故的好成绩。
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一是举办专题讲座,多次邀请本院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等业务骨干开展案例式教学,进一步明确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的职责。二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三是紧紧围绕高检院提出的“一熟、两懂、三会”的要求,按照市院警务处学习计划安排,定期开展全员集中培训,专门制定了岗位练兵规划,坚持以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三化”标准强化对司法警察的技能培训,重点地抓好微机、警械具使用、汽车驾驶等业务技能训练和素养训练,突出培养法警一专多能的能力。
强化检警分离,提升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建立专门机构实行法警的集中编队管理,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检察业务与法警业务分开,由法警专司警务工作,法警队根据法警人员的具体情况和全院业务工作的需要合理调度警力,同时法警大队与办案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协助主办检察官执行好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传唤、拘传、抓逃、搜查、提押等诉讼活动;各业务部门在用警必须按规定的程序申请,经检察长批准或法警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司法警察执行任务时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今年上半年,该院法警大队积极配合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工作,执行传唤3次6人,参与搜查8次20人,协助执行扣押查封6次16人次,协助执行逮捕、拘留、监视居住3次6人,看管、押送、提解犯罪嫌疑人74人,配合开展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33人次,较好地发挥了警务保障作用。
强化制度管理,严格按章办事。为建立良好的警务保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用警执警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针对现场保护、执行传唤、拘传、参与搜查、协助执行、拘留、逮捕、提押、提解、看管、送达法律文书等内容,不断健全完善出警、派警、调警、用警以及办案区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案件保密制度》、《警械具使用管理规定》、《办案具使用管理制度》等10 余项制度,设立了执行任务登记卡、出警命令卡、反馈意见卡,进一步规范了用警范围及程序等内容,形成了科学、规范的警务工作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依据每个人的出警次数、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本院绩效考核制度,对法警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实现了对法警工作的动态管理。
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办案安全。不断强化司法警察的责任意识,着力构建“谁的职责谁履行、谁的工作谁负责、谁的问题追究谁”的工作格局,为确保办案安全夯实良好基础。一是建立安全防范责任制的同时推行办案安全巡视制度。主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不定时到办案现场巡视检查,监督案件承办人、看守法警在履行职责时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实行专人专案看管制。法警参与办案时,对每位被讯问对象严格按照安全防范预案,每名犯罪嫌疑人都要指派两名以上法警负责看管、押解等工作,全力保护好工作区的秩序和被询问(讯问)对象、证人以及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三是建立医疗协作联动制度。开辟急救绿色通道,承办人和看守法警必须了解被讯问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存在健康隐患的犯罪嫌疑人制定身体健康安全处置预案,最大限度确保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郭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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