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责任,抓好与县纪委监委的信息沟通和问题线索移送,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的贯通,较好发挥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
深入学习,确保定位明确。该局始终把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增强政治上的敏锐性和鉴别力。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意见(试行)》和湖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的《湖北省贯彻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等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审计工作的“强心剂”和“压舱石”。
及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做好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联系沟通,自觉将审计监督融入县委纪检监察整体工作中,实现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咨询、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做到审计证据锁定、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定性不违规不逾期,审计意见建议切实际、可操作。
全力配合,确保目标实现。秉持做到县委的工作重点关注什么、审计部门就审什么,县委的工作部署到哪里,审计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工作,及时提供审计监督情况,同时派人参加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三个贯通”要求,保持常态化联系沟通,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有效整改,实现审计监督终极目标。
依规移送,确保结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自2020年以来,该局已累计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2件,较好发挥了反腐败成员单位作用。(李思瀛)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