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5月7日上午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县供销社结合我社实际,按照溪安委字[2012]8号文件《竹溪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在全社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7日下午县社迅速召开安全生产暨“打非治违”工作会,成立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对每一位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分片包干,一岗双责,共同参与的机制,旨在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明确时间节点,积极检查督办。8日“打非治违”小组三名成员深入县社企业及各房屋租赁户,开展了一次拉网式“打非治违”、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行动。这次行动内容主要包括各经营场所烟花爆竹有无超量存放、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到位、水电安全等,逐项检查打分,不走过场,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当场填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是狠抓落实整改,构建长效机制。自查过程中,在供销系统内未发现打击重点中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但还是存在一些行业领域的隐患问题。如用电设施老化、灭火器材过期未及时更换。针对这些问题隐患,9日上午县供销社又召开专题会议,对查出的隐患、漏洞、问题等立即提出整改方案,通过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解决或缓解问题。同时,检查组要进行复查验收,直至整改合格;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通过此三项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罗彬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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