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救灾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上,该乡坚持做到“四公开”,即账目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和发放程序公开,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同时做到“五优先”即重灾户优先、受灾特困户优先、受灾优抚对象优先、受灾五保户优先、受灾后无力自救户优先,并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真正发挥资金应急济困作用,全面提高救灾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水平。 (谭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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