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家、省、市、县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召开以来,天宝乡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减少行政投诉和信访案件,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多种举措抓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该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采取不定期督查形式,对计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为畅通信访渠道,该乡由计生办牵头建立信访“绿色通道”和首问负责制,确保不发生计划生育越级上访及恶性案件。
该乡还将计划生育政策咨询、事项办理、投诉受理等工作集中起来,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实行一站式办公,建立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改善管理服务环境,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此外通过实行服务代理、限时办结、现场办公、办事承诺四项措施,为群众办理一胎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开通绿色通道,使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为引导群众优生优育,在落实节育措施过程中,乡干部耐心细致地做好对象思想动员工作,让其掌握科学的避孕方法,引导育龄群众选择上环或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积极邀请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专业技术人员下乡为育龄妇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计生服务站人员为育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时的术前谈话并签字
组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村入户,经常深入群众讲政策、摸实情、听民意。该乡还设立了21个政务村务公开栏及计划生育公开栏,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服务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及办事流程向群众逐一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计生专班人员为育龄妇女送服务上门
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中我们坚持依法办事。首先是统一执法规范征。即:统一征收社会抚养费、统一执法资格、统一征收标准、统一执法程序、统一票据资金管理,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工作的规范开展。二是加大社会抚养费清欠力度,为扭转先前被动的工作局面,我乡积极联合法院、纪委、人口计生、土地等部门联合行动,扩大影响,形成舆论,依法征收和处理,彰显法律的严肃和公平。近几年来,共查处办理社会抚养费案件40余件,查处党员干部4人,强制执行案件3件,没有因执法不当引起上访事件发生。(宛良美、杨应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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