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乡镇 > 丰溪镇 > 正文

丰溪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2015-02-10 16:04:53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万孝群)2月9日,丰溪镇召开全体镇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集中组织收看了警示教育片,通报了市、县纪委查处的典型案例,对2014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总结,明确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是以工作督办为重点,保证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件件有落实。重点要在项目建设、计划生育、信访矛盾协调、新农合、新农保基金征收、产业建设等重要工作上加强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以案件和信访件查处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凡群众举报干部的信访件,必须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果。要重点查办一批干部挪用惠农资金、家属违规享受低保、党员干部大操大办以及干部违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规定。一经查出将严格按党纪国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处理。
三是以“十清十查”为契机,进一步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镇纪委要严格按照“十清十查”工作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及镇村干部执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出现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上班迟到早退、玩游戏、QQ聊天、看小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党员干部带彩娱乐活动。
四是以民主管理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村级重大项目建设、财务支出、到户优惠政策的确定、低保评审等工作都要召开群众代表会进行民主决策。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全年不得少于4次,财务公开每半年公开1次,次年初要对上年度的整个财务收支进行1次全面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事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财务收支要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以落实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镇、村干部个人或直系亲属在婚、丧、嫁、娶、乔迁等喜事发生前要书面向镇党委报告,严禁未报先办、报简办隆和不批就办。遇到重大矛盾、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自然灾害要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杜绝出现越级上报的现象。
六是以抓村级财务清理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2015年镇纪委牵头,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对各村的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村级财务力争达到规范化要求。
七是以约谈、问责干部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015年,镇党委和镇纪委将对违背干部作风建设屡教不改的;信访、矛盾协调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与群众争利危害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救灾、防汛抢险不力造成财产损失重大和人员伤亡的实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办法视其情节分约谈、通报批评、大会检讨、诫勉谈话、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等。约谈问责方式:违背干部作风建设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工作推进不力但没影响全镇工作大局的由镇纪委约谈责任人。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镇工作的;镇领导班子分管工作被县通报批评的;抢险救灾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干部由镇党委书记直接约谈。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