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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溪镇着力打造阳光村级财务

时间:2012-06-21 19:49:51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丰溪镇大力推进农村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杜绝多年来村级财务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消除农村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做到村级财务公开公正,阳光透明。
加强组织领导。由镇纪委牵头,抽调财政所业务骨干,成立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专班,制定财务清理计划,强化财务清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
健全管理机制。办理村级转移支付和财政拨付的其它专项资金时,经镇政府审批后由财政所直接结算;村级组织的经营、发包、退耕还林、卖林、卖地收入、土地补偿款和对口扶贫资金等,统一使用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收取;村级组织原始凭证必须载明时间、品名、数量、单位、合计金额、收款人签章及经手人和支出事由等款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入帐。
加大监管力度。实行限额管理,根据各村规模和村级收入情况,对村级会议费、办公费、招待费等作出限额规定,从严控制非产生性支出;明确财务支出审批权限,规定凡是村级财务支出,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审批;实行备用金制度,要求所有农村经济收入必须上缴镇财政所农村帐户统一管理,严禁现金坐收坐支行为;严格实行报帐制度,对白条入帐、手续不全的不规范的票据坚决清退;加强村级财务审计,每年由镇纪委牵头,财政所组成村级财务审计小组,对各村财务进行审核。(卫毅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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