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竹溪县泉溪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组成工作专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
在排查过程中,工作专班随机抽查25家市场主体、镇中心学校及托管中心开展排查。重点排查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等证件的持有情况,还对食品的保质期、假冒伪劣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的卫生保洁等情况进行仔细排查。
此外,工作人员还对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工作广泛宣传,强化他们的食品安全责任,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丰富他们的食品安全知识。要求在进货和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查看包装是否标注配料表、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等信息,以免购买到伪劣商品,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造成经济损失。(谭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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