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泉溪镇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为目标,以增强基层治理能力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自查”“自治”“法治”相结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努力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自查”就是村两委干部通过微信群、日常走访过程中,通过与群众唠家常的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周边的矛盾纠纷情况,能就地调解的原地化解,不能就地化解的登记在册,因人而异制定调解措施。将调解室由村委会搬到村民家门口,切实打通矛盾纠纷调解“最后一公里”,践行为群众服务的初心。
“自治”就是坚持运用“共同缔造”理念,组织“三师三员三老”,充分发挥“十员”人熟、地熟、底清的优势,做到既是矛盾的排查员也是矛盾的化解员。利用“村书记说变化”“院坝会”等载体,实现矛盾当面说问题当面解。将村民关注度高的邻里纠纷、社会治安等重点难题纳入村规民约中,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新局面。
“法治”就是基层干部依法调解矛盾诉求。在调解矛盾诉求的过程中,以事讲法,以事学法。利用好综治办、司法所等法治阵地,积极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民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充分发挥各村“说事点”作用,为村民提供法律顾问,政策答疑,确保“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下一步,泉溪镇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营造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友好有序的社会氛围,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绽放新的光彩。(甘勋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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