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乡成立库区安全工作专班,深入全乡各村召开干部党员会议,要求各村分组分片召开群众会,统计船只详细情况,确保船只信息准确。针对反馈信息,与船主签订安全合同,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各村安排专职人员,在码头、库面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未穿救生衣人员,一律不准在库区航行。
此外,还加强对新增船只、船员的审核力度,新造船只一律先报村委会申请,由村委会报乡政府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始造船。完工后,由乡政府对船只进行验收,并组织驾驶员到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合格后,才能驾船出行。 (李珉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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