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被纳入湖北省2011年扶贫互助资金三个试点县之一,也是十堰市唯一的试点县。近期,在县扶贫办、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分别注入15万元财政资金铺底,县河镇示范场、安家沟、明家湾、六合4个贫困村相继成立了扶贫互助社,开展互助式扶贫。
扶贫互助社改变以往财政资金对贫困户发展项目一次性补贴的做法,对各试点村注入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作为基本互助金,吸引农民入资入社,组建互助社。互助金由理事会按照互助社章程实施民主管理,在互助社内部有借有还、周转使用。社员可以通过联保、担保等方式向理事会提出借款申请,方便快捷地取得发展项目的资金。借款到期后,由理事会收回再借给其他社员发展项目。
这种互助式扶贫的做法充分体现了财政扶贫资金“民有、民管、民用、民收益”的基本原则,有效缓解了该镇贫困村资金短缺的问题,扩大了财政资金的覆盖范围,充分调动了贫困村农民致富的积极性,培养了贫困村自我发展的能力,易于持续培育贫困村主导产业,形成扶贫长效机制,受到干部群众的欢迎。
据了解,该镇4个贫困村建立的扶贫互助社,入社社员达600多户,有6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转为互助金,农民入股资金2万余元,已累计为200多户农户发放借款10万余元。 (张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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