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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河镇财经所:落实规定 转变作风

时间:2013-03-03 10:32:30      字体:  打印  播放

县河财经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湖北省委“六条意见”、十堰市委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县委、政府的有关规定,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严格按照县局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有效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
二是作表率以身作则。 要求领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是抓落实, 改作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迅速研究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关键是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四是创新思路,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坚持扎实推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作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扎实开展“两转变、两提高”活动,严格遵守县局“十不准”纪律。以“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服务能力”为主题,狠抓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办事效率和转变工作作风,不准所内干部职工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工作时间闲聊和上网聊天、玩游戏;不准对服务对象故意刁难、态度蛮横;不准办事拖延、互相推诿;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规范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队伍的服务水平及办事能力,做到人人熟悉业务知识、掌握政策水平。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推进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构建“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推行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做到快速高效。强化服务意识和观念,做到政令畅通,杜绝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树立“换位思考”理念,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让群众满意放心,端正服务态度,做到服务文明礼貌、热情耐心;提高服务质量,做到精通业务,处理问题无差错,服务承诺不打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等现象。坚持首问责任制、首办负责制,努力营造“人人争先进,事事创一流”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是制定和完善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干部“十不准”,加强内部制度的落实,做到资金使用集体讨论,保证透明公开。坚持按财务制度办事。严格执行工作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国家法律和财政资金审批手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财政系统“八项服务承诺”,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在今年的工作中长抓不懈,加强队伍的思想教育,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不能松、力度上不能减、工作上不能断,持之以恒,与时俱进,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在完善、提高、创新上下功夫,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上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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