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提升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财务人员的法治意识,近日,县河镇财政所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集中学习活动。
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会计法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重点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10类会计违法行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造假行为,提高了罚款额度;保留现行法关于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的规定。
会上,所长周友成详细介绍了新会计法修订的背景及过程,立法宗旨和新法的实施要点与法律责任,围绕如何在新会计法实施下,做好财务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财会监督,重点学习了新旧会计法的变动之处、预算一体化、国库支付的注意事项和风险点等内容,并进行了深刻的交流与探讨。
此次会计法的修订既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加强财会监督的要求,也是适应改革发展趋势,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迫切需要。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全体干部对新会计法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深刻领会新会计法的内容实质和财会工作的责任,强化依法依规从事会计工作的意识,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守法律底线与工作红线,不断规范会计行为,为今后在工作中准确运用新会计法、规范财务行为和防范财务风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刘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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