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竹溪政府网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我县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的公告》,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厉打击社保领域不法中介机构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办理社保业务、牟取不法利益问题。包括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违规参保情形;中介机构违规托管职工人事档案。
(二)用人单位违规组织、协助办理社保业务问题。包括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为参保人员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提供虚假材料;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三)个人以欺诈手段违规参保、违规领取待遇问题。包括个人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参保、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违规领取待遇;隐瞒服刑信息,违规领取养老金;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骗取认定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四)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等违规办理业务问题。包括在经办服务、劳动关系确认、认定鉴定等环节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整等业务;为帮助补缴养老保险费,违规出具法律文书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
二、问题线索征集要求
(一)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事项等相关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泄漏信息或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对恶意举报、编造违法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供线索应避免无明确举报对象或违法违纪违规事实、重复举报、举报事项已进入法律程序等。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19-2725423。
现场举报地址: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3室(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48号)。
四、监督举报奖励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相关涉嫌欺诈骗保的行为进行举报。对符合规定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后,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鄂人社发〔2022〕51号)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举报人信息,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
( 责任编辑:徐玉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