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加强学习促服务

时间:2011-07-27 08:53:48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近日,县人民医院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学习省卫生厅出台的《湖北省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医疗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
该办法共14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据;责任追究管辖范围;机构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机构及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原则、加重处罚原则;责任追究的执行和备案等。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特大、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对12个月内发生两起以上“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人”的医疗事故医务人员,也将吊销执业证书。学习该办法将进一步促进医院改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张晓荣滕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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