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已婚育龄妇女底数,对常住、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全面清理。把隐性婚姻、再婚家庭和户籍与公安不一致的对象作为重点清理,确保计生系统和公安系统数据相符,确保通过清理使信息准确率达100%。
清理2010年10月1日以后的孕、环检情况。利用传统节日期间外出返乡的机会,全面开展孕、环检清理和补救工作,全力提高孕、环检效果。
清理出生漏报、错报、虚报节育工作。以乡内出生为重点,对未婚生育、无证生育和长期不参检对象进行逐户清理。重点清理二孩、多孩出生底数不清、一女户生育二女孩瞒报、修改出生时间造成的出生错报。
清理近三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把近三年的违法生育对象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清理和录入,促进抚养费依法和足额征收,解决抚养费征收标准低和征收不到位的问题,充分发挥抚养费征收的震慑作用。(胡显才宛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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