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6日
竹溪最严交通整治公告发布以来
县公安交警加大了
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力度
可以看到情况有所改善
大部分市民能够做到遵守交通规则
然而……
仍有极个别的不文明行为案例
行人横穿马路
翻越栏杆
电动摩托车超载
……
曝 光 台
行人横穿马路
骑小黄车违法载人
自从共享单车投运以来
我们经常可以在竹溪街头看到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用微信扫码租赁共享单车
甚至几个人骑一辆在马路上嬉戏
还有家长租一辆单车载着孩子骑行
这些行为不仅存在着安全隐患
也是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重视起来
电动摩托车超载
翻越栏杆
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
等交通安全隔离设施
是为实现人车分道、车车分道
而设置的物理设施翻越护栏的行为
既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
同时也有损城市形象
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漠视
遛狗不牵绳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
携犬只外出未束犬链(绳)牵引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非机动车车辆乱停乱放
是影响市容环境的顽疾之一
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为了我县市容整洁有序、道路通畅请文明、有序停车!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不仅是不文明行为
还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
曝光只是手段
改正才是目的
希望广大市民
从自身做起
从现在做起
携起手来 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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