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 > 正文

我县出台《社会老年人及农村“空巢”老年人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12-04-19 15:57:46      字体:  打印  播放

4月18日,笔者从县民政局获悉: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县政府日前出台了《社会老年人及农村“空巢”老年人管理实施办法》。
《办法》共3章26条,界定了老年人的范畴、权益保障主要遵循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在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中的职能职责,以及老年人的优待政策。此办法的出台依法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奠定了基础。 (罗立政刘冬梅)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