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笔者从县民政局获悉:为了全面落实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把惠及广大适龄老人好事办好、实事办实。3月27日,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此《通知》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审批程序、发放办法、资金筹集和资金管理、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规范。
日前,全县15个乡镇、14个农林特场和县直各单位正在开展入户调查,申报、建立档案工作。据悉,自2012年4月起,全县将有5600余名适龄年人享受高龄补贴。(罗立政 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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