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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南部山区教师实行交通费定额补助

时间:2012-04-08 09:09:56      字体:  打印  播放
7日,笔者从县教育局获悉,我县南部山区乡镇教师交通费定额补助已纳入今年的县财政预算。这标志着,从2012年起,我县南部9个乡镇的809名教师,每年可享受总计63.72万元的交通费定额补助。
我县南部山区,幅员广阔,山高路远,交通不便,工作、生活环境较差。长期以来,这些地区的教师扎根基层,安贫乐教,为促进全县教育的均衡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次县委、县政府出台交通费定额补助政策,既体现了对山区教师的人文关怀,更是对他们无私奉献的肯定和鼓励。
据悉,此次交通补贴对象为南部山区9乡镇的在职在编教师。具体补助标准为:对鄂坪乡、汇湾乡、泉溪镇、新洲乡、兵营乡、天宝乡六乡镇的在编教师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执行;对丰溪镇、桃源乡、向坝乡三个乡镇的在编教师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执行。(甘 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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