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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民工境外受困政府援手解纠纷

时间:2009-09-08 07:59:18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一宗涉外农民工伤案

近日,竹溪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处理一起境外民工工伤案,受害者家属获胜10万元赔偿。
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境外民工打来的电话,“称本县八名农民被一个河北籍包工头带到缅甸佤邦某矿区务工,在一次安全事故中造成一死一重伤,死者尸体现放置在冰柜里10多天无人过问,伤者也未得到及时治疗。”另外,该事故发生后当地警察局在调查中得知,这些人均是以偷越国境的形式入缅,警察局已将余下人员扣留,提出须交纳罚款后才遣送回国。死者敖某的家属找到县政府,请求政府提供帮助。县政府主要领导迅速批示,尽政府最大力量维护我县出境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指示县法律援助中心迅速介入,在掌握案情后,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指派专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派出一个工作小组赴缅甸参与协调赔偿事宜,处理被扣人员问题。
当工作组到了缅甸佤邦,才了解到佤邦是缅甸的第二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拥有自己独立的党政系统、军事组织和司法机关,不受缅甸中央政府控制和领导。法律法规也极不健全。工作组意识到就工伤赔偿问题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几乎没有可能,应当寻求以协商、调解方式处理纠纷。他们找到佤邦司法委警察局办公室主任周某。周主任在了解竹溪工作组人员来意后,随即电话通知鑫盛矿业公司派人到警察局。鑫盛公司生产主管刘进元第二天下午从矿山赶到警察局,刘进元言语虽然客气,但态度坚定,对于敖某的死亡赔偿金额只同意依照佤邦当地法律规定,不超过3万元。尽管华律师从情、理、法多角度不怨其烦做工作,均无济于事,刘进元立场没有丝毫改变,最后以有事为由离开了警察局。
在三次协商的基础上,刘进元代表鑫盛公司在警察局制作的调解书上签字,除原已支付的费用,鑫盛公司再一次性赔偿死者亲属各项费用10万元,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付清。这个赔偿数额虽然相比国内标准要稍低些,但已是缅甸佤邦工伤赔偿历史最高纪录,死者亲属比较满意。自此,一宗涉外工伤赔偿案件在竹溪工作小组辛勤努力下,成功处理。另外,在工作小组的斡旋下,佤邦警察局也同意其他民工可以自由返回中国。(肖红娥李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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