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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介入化缠访 三方满意止纷争

时间:2009-08-03 13:16:51      字体:  打印  播放

雇工在为雇主建房时,不幸触电身亡,签定了31万元的高价赔偿协议。雇主借故拖延履行,遇难家属哭闹政府,不惜以死相逼。这是前不久发生在天宝乡多年来最大的一件缠访事件。天宝法庭在获悉此事后,主动出击,拓宽司法职能案外介入,配合天宝乡党委政府及时化解了纠纷。

2009628下午,天宝乡绵源村民孙某在为同村人查某建房时,发生触电事故导致孙某不治身亡,孙某妻子金某与查某大儿子签定了一份赔偿协议,约定由查家赔偿金某31万元。协议签定后,由于查某经济条件有限,无法履行,金某便与其亲属两次带着被褥到该乡政府缠访,用车堵住政府大门,在办公室哭闹,扬言政府若不协助落实赔偿款,就死在乡政府,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该乡党委政府要求天宝法庭给予司法援助,协同该乡负责调解的干部依法调解处理。

天宝法庭介入后,迅速与该乡负责调解干部一起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认真倾听当事人倾诉,充分释法析理,本着以协议为基础,平等保护的原则,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方法,穿梭于当事人之间近10次调解,经过8天的耐心说服和调解,使赔偿从“估堆”到依法精确,为双方和解指明了依据,最后双方重新签定了一份赔偿20万余元即时履行的赔偿协议。当钱款交付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据统计,仅2009年来,竹溪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充分利用司法资源优势,采取案前介入,案外调解,指导基导调解委员会调解等多种方式,共参与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18起。这些事件的处理,对维护一方稳定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展示了法院形象。(梁祖奎 明智 刘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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