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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和25年的兄弟冰释前嫌

时间:2011-09-22 01:09:06      字体:  打印  播放
六进法院,县乡村10多次调解——
失和25年的兄弟冰释前嫌
通讯员余祥平赵涛彭超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蒋家堰镇党委政府近期成功调处一起长达25年的家庭纠纷,受到当地群众好评。应文中主人公王志大、王勇大兄弟俩的邀请,近日笔者采访了这个复杂的家庭。
房产之争:兄弟反目成仇
王志大是蒋家堰镇蒋家堰村三组村民,1949年4月生。他是家中的老大,父亲早逝,留下老母亲和他兄妹四人:老二王泽大 (耳朵不灵)、老三王彩琴(女)、老幺王勇大。从1986年开始,兄妹四人一直为房产和赡养老人闹矛盾。
王勇大是1987年成家的,之前老母亲一直和他生活在一起。婚后妻子蔡仲英与老母亲关系紧张,从此王家兄妹便为赡养老人闹起了纠纷。
1989年元月,母亲已66岁,年老体衰,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王志大兄妹商议,又经村委会调解,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老屋及宅基地 (一间临街门面)由王勇大继承,并承担母亲的生养死葬责任。协议签订后,老母亲的生活起居都由王勇大夫妇照顾。但是兄妹住得太近,妯娌、姑嫂间常为一些琐事吵架闹矛盾。1989年下半年,王勇大和蔡仲英便带着母亲到汇湾乡小河口定居,顺带做些生意。
2001年,蒋家堰镇进行集镇建设。王勇大借助当时的优惠政策,回家拆了老房子,建起了新房。王志大从外地打工回家后,发现王勇大的新房占了他的房屋地基15.6平方米,还没留过道,影响了采光。气愤之下,王志大拆毁了王勇大新房的大门和一根圈梁。王勇大找村委会和蒋家堰派出所调解此事,结果没成功。王勇大只好回到汇湾,此事就此搁下。
赡养老人:屡次对簿公堂
事情总在不断地变化。老母亲年纪大了,喜欢唠叨,而蔡仲英既要照顾家庭,又要做生意,婆媳关系越发紧张。
2003年初,老母亲认为王勇大夫妇对其生活照料不周,让老大、老二、老三将其接回蒋家堰,并在老三王彩琴家居住。没多久,王彩琴的丈夫维修房子时,盆骨摔成骨折,需要照顾。老母亲便不想住在女儿家,坚决要回老屋居住。但老屋的宅基地已被王勇大盖了新房,且上了锁打不开。无奈之下,老母亲让王志大把后门撬开,自己住了进去。王勇大知道后报了警,王志大因此被行政拘留了5天,兄弟矛盾再度加深。
2003年10月,老母亲向泉溪法庭起诉了王勇大。泉溪法庭高度重视,多次调解,但老母亲都觉得不合她的意愿,对法庭判决不服。后来,老母亲觉得四个子女都没尽到赡养的义务,便于2004年5月31日把他们一起告上县法院。县法院先后于7月22日、9月23日两次开庭审理,12月9日作出终审判决:老人由四人共同赡养,每人每月提供50元生活费;不得以财产继承作为对抗赡养义务的理由。
2004年12月31日零时,老母亲在家中病逝,赡养问题因此画上句号。但房产之争又开始“硝烟弥漫”。
2005年初,王勇大向县国土局、房管局申办房屋产权证。由于房屋建在老屋宅基地上,矛盾纠纷又一直没有解诀,房屋建筑面积无法计算,所以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2005年5月,王勇大又以财产所有权纠纷将王志大告上法院。2006年3月21日,法院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而终止审理。
多方调处:兄弟重归于好
就这样,这起复杂的家庭纠纷一拖再拖,直到今年5月才得到解决。
王志大反映: “从2010年元月至今,镇党委、政府多次为我们兄弟调解,但一直达不成协议。光是镇党委书记马勇就亲自调解了5次,加上镇维稳中心,共调处了10多次。”
2011年5月15日,马勇又接到王志大的调解申请,当即成立了调解专班,商议对策,决心彻底化解这起长达25年的矛盾纠纷。
第二天,马勇亲自带领专班在蒋家堰村委会调处此事。根据以前掌握的材料,他们耐心细致地讲法析理,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调解,方才解开双方的心结。兄弟俩终于接受了调解意见,当场签订了协议:在原来调处的基础上,由王勇大一次性支付母亲生前的赡养费、医疗费及丧葬费给王志大。协议签订后,兄弟俩老泪纵横,当场握手言和。
采访中,兄弟俩一再表示: “我们的家庭纠纷长达25年之久,为此吵过、打过,甚至有以死相拼的打算。上至县里下到村上,各级领导对我们这事都很关心,我们在法院六进六出。街坊邻居都认为我们的矛盾 ‘根深蒂固’,无法调解,没想到这次能调解成功,化解了我们兄弟25年的恩怨,真要感谢党委、政府啊!”
一场旷日持久的家庭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我们衷心祝愿老王兄妹尽弃前嫌,重修旧好,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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