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 > 正文

人死存款难提取 法院援手解忧愁

时间:2009-05-01 21:25:06      字体:  打印  播放
人死存款难提取 法院援手解忧愁

存款人打工死亡,继承人没有密码,取不出存款。2009年4月28日,在竹溪法院主持调解下,继承人如愿提取存款。
2007年1月8日,竹溪县汇湾乡村民明某在农业银行竹溪县支行营业部存款17000元,定期一年,设有密码。2008年9月明某外出打工遇难,家属在清理遗物时发现存单,持存单到农行营业部支取时,被要求提交身份证件及密码。可存款人已死亡,密码无人知晓,存款人身份证被放入死者骨灰盒中。不能取款可急坏了死者的父亲。死者的父亲遂将农业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储蓄存款合同义务,支付存款本息。经法院审理查明,老明及明某未成年的儿子都是其合法遗产继承人,依法享有提取该储蓄存款的权利。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支取了存款本息。(丁友才)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