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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

时间:2016-05-25 14:36:56      字体:  打印  播放

■天然气安全使用条件

1、厨房安装了天然气灶具和用气设备为单独房间;门、窗应常开,保证自然通风良好。

2、严禁将天然气设施和燃气灶、热水器等用气设备安装在浴室、卫生间或卧室内,严禁用气房间住人,严禁擅自改变厨房结构,擅自拆除、迁改和覆盖天然气设施。

3、请购买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测合格的灶具和热水器,并按照其说明书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装、维修。

4、燃气热水器烟道必须独立安装且直接通向室外,不得与公共排油烟道共用。

5、燃气软管应选用耐油橡胶软管或金属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

6、安装嵌入式灶具的橱柜(灶台)正(倒)需留有总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厘米的通气孔。通气孔必须与厨房内大气相通。

7、请严格遵守“人不离火,人走关气,漏气关阀,隐患报修”的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泄露检查

1、闻味。天然气内已加入一种特殊气体,如遇泄露极易察觉。

2、用肥皂水(或洗涤剂水)涂抹气表、阀门及管道连接处,如果漏气,会有气泡产生,并逐渐增大,发现漏气请立即报修。

3、严禁用明火检查漏气。

■报警及处置

1、立即切断气源。

2、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3、杜绝火种,严禁启闭一切电气,并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

报装电话:2725687

抢险电话:2725077

报装地址:竹溪客运站向西50米阳光天然气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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