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潘成涛、陈飞)日前,竹溪县公安局民警在夜间巡逻时,擒获一名刚刚盗窃作案的男子。经审讯,该男子交待自2015年5月至今,采取拉车门方式7次盗窃他人车内物品。警方透露,这7起案件均未报警。
2月22日凌晨,刑侦大队民警巡逻至县城南大街路段时,发现一名手提塑料编织袋的男子,在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轿车边徘徊。民警立即停车,欲对其进行盘查。不料这男子见到警察,竟撒开脚丫子要溜。民警追赶上去,很快将其制服。
打开男子的塑料编织袋,里面有手机充电宝、打火机等物。连夜,民警对其在城关一小巷内的租屋进行搜查,搜出多部照相机、手机、口红等物品。
据民警介绍,男子宋某某,44岁,湖北省枣阳市人,曾有抢劫犯罪前科。其于2015年初来到竹溪县,以打工和捡拾垃圾为生。自2015年5月至今,他多次在夜间对停靠在路边的车辆,使用拉车门的方式进行盗窃,其中7次得手,所盗物品价值约1.2万余元。
“可能每次被盗的物品金额不大,加之受害人未锁好车门,主观上存在疏忽,这7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没有报警。”办案民警说。
警方提醒,当遇到不法侵害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能给不法分子继续作案的机会。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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